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图书馆内部安全管理,确保公共财产和人员安全,做到责任清晰,目标明确,特制定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图书馆主管领导是图书馆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各科负责人是科室、的第一责任人,具体岗位工作人员是岗位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确保图书馆安全。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烤火器、电烘箱等设备,不得随意接电线插座、超负荷用电;严禁吸烟和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强、剧毒等危险品入内,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霉、防鼠、防虫等安全工作。
三、建立健安全管理制度。要求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责任意识,各库、室的钥匙由专人保管,不得外借他人使用,如有丢失及时报告;贵重设备和特种文献要有专人管理,防止馆内财产流失。
四、加强安全防范知识教育。除要求工作人员了解消防安全知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正确使用方法外,还需对学生馆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防止一切安全隐患的发生。
五、加强设备的管理,要求有设备安全管理防范措施,严禁利用网络发送和接收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政策和机密,严防计算机病毒感染。
六、坚持安全巡视检查。组织定期巡视检查,消防设施到位,检查记载到位,及时整改发现的一般性隐患,对无力整改的消防隐患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
七、若发生火灾险情,必须在第一时间拔打火警电话,同时组织人员灭火并进行人员疏散,严防因疏忽大意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八、晚班切记做好四件事:关门窗、关灯、关空调、断电;保安人员必须履行24小时值班制,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图书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图书室内禁止吸烟、使用电炉及明火。
二、图书室书库、阅览室、办公室不许放置杂物、自行车等。
三、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书库、阅览室等安全保卫重点防范地点。
四、配置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不得随意移动或挪作它用,并定期检查其有效性,及时更换。
五、图书室工作人员离开岗位或下班时,必须关闭门窗和切断照明等电源。
图书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一、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图书室的安全。
严禁室内吸烟、使用明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物品,要做好防电、防火、防盗、防蚀、防潮等安全工作。
二、要严格遵守借阅制度与纪律。
学生借书要有秩序地进行,不得在图书室内嬉戏打闹,严防拥挤和踩踏发生;教师借书要及时归还,严禁刊流失。
三、图书室要做好防疾病传染工作,特别是带有流行性红眼病和其他传染病的读者借过的书刊,要暂时隔离,进行消毒,并劝其暂时不要借阅书刊,预防扩大传染。
四、学校有电子阅览室的要加强设备的管理,要有保密安全措施,严禁利用网络发送和接收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政策和机密,要严防微机病毒感染。
五、要加强安全检查。
要做到每周检查,消防设施到位,检查记载到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上班时要检查图书室、阅览室的安全;下班时要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严防因疏忽大意造成安全事故。
六、要保持图书室内的清洁与空气流通,保持图书室内安静、优雅、和谐的学习环境。
七、室藏书刊为学校集体财产,管理者要教育读者借阅图书、报刊时应予爱护,不得批点、折角、涂改、污损、剪裁、影描、撕毁或遗失。
如有发现上述现象,应按规定赔偿。
八、要明确责任,加强学习,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管理人员应熟练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