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农民合同制工人有怎样的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待遇是指参加失业保险的劳动者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时,由失业保险基金提供的、以现金为基本形式的各种帮助。失业保险待遇是失业保险制度的基本内容之一,不同形式和标准的失业保险待遇,决定着失业保险制度的特点和作用。
对于农民合同制工人有怎样的失业保险待遇?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补助的办法和标准由、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