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总则
为规范幼儿园教师行为,保障教育质量,本文规定了幼儿园教师的规章制度。
二、幼儿园教师的职责与权利
幼儿园教师担负着培养下一代的重任,其职责包括:
1. 遵循教育规律,关注幼儿身心健康,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2. 按照课程计划,完成教学任务,组织各类活动。
3. 与家长保持沟通,指导家长正确地育儿。
教师的权利包括获得劳动报酬、参加培训等。同时,教师应履行相应的义务,如遵守纪律、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等。
三、幼儿园教师的工作规范
1. 教育教学规范:教师需遵循教学大纲,准备教案,不断反思和改进教学方法。
2. 行为规范:教师需保持良好的仪表和举止,为幼儿树立榜样。
3. 交往规范:教师需与同事、家长、幼儿保持良好的沟通,积极合作。
4. 安全卫生规范:教师需关注幼儿园的安全卫生工作,确保幼儿在园期间的安全。
四、幼儿园教师的培训与发展
1. 幼儿园应定期组织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
2. 鼓励教师参加各类学术交流活动,拓宽视野。
3. 建立健全教师评价机制,激发教师的积极性,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
五、考核与奖惩
1. 幼儿园应定期对教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行为规范等方面。
2. 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的教师进行帮助和指正。
3.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损害幼儿权益的教师,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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