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和基层党组织之间的联系,及时总结交流党组领导机关党建(含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建,下同)和指导机关党组织工作的做法、经验,研究和解决机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特制订本制度:
(一)交流的内容
1.机关党建工作阶段性做法体会。
2.机关党建专项工作做法经验。
3.机关党建工作的先进典型。
4.试点单位的做法经验。
5.机关党建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相应对策。
(二)交流的方式
1.每季度召开一次汇报会。主要是由兼任市直党工委书记的市委领导直接听取有关单位党组抓机关党建工作的情况汇报。
2.每年召开一次情况交流会。分为若干片交流机关党建工作的做法,研讨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实行分类指导。
3.每年召开一次党组指导机关党组织工作经验交流会,宣传典型,推广经验。
4.市委组织部、市直党工委每年开展1-2次调研,适时召集存在共性问题的单位党组领导座谈,专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办法。
二、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列席党组有关会议的制度
为有助于机关党组织及时了解和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本单位的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决定、决策,使机关党的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服从、服务于大局,更好地发挥机关党组织的保证监督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列席党组有关会议的范围
1.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市委重要指示、文件或重要会议精神的会议。
2.讨论研究机关党的建设、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的会议。
3.讨论研究业务工作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季、月工作安排的会议。
4.讨论研究有关机关干部人事工作的会议。
5.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6.党组(党委)认为需要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列席的会议。
(二)注意事项
1.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要根据会议议题,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
2.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列席会议要向党组实事求是地反映机关党员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3.严格组织纪律,严守机密,不得擅自将会议内容外传。
三、党组定期讨论机关党建工作的议事制度
实行党组定期讨论机关党建工作的制度,目的是为了加强党组对机关党建的领导和对机关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把机关党的工作摆上党组的议事日程,使机关党建与各单位的中心工作、经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一)党组定期讨论机关党建工作的内容
1.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加强党的建设精神,围绕经济建设中心,讨论并提出有关加强党的建设目标和任务,以及阶段性工作意见。
2.讨论机关党组织提请研究的工作。
3.适时总结机关党建工作经验,研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
(二)党组定期讨论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办法
1.每年召开一次总结部署机关党建工作的会议。
2.党组根据本机关党建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经常性的调查研究,具体指导机关党组织工作。
3.每年至少两次专题听取机关党组织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4.会议可吸收本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协助做好会议的有关准备工作。
5.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党组责成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和反馈。
四、党组定期检查机关党建工作的督查制度
(一)督促检查的目的和原则
实行党组对机关党建工作的定期检查,目的是推动工作,促进和保证机关党建各项任务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