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厂管理制度(一)
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其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标准,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和操作规程,提出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工作。
二、负责确定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三、审定本单位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劳动保护措施经费。
四、审定新的建设项目(包括挖潜、革新、改造项目)等,应遵守和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验收投产的“三同时”规定。
五、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六、组织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进厂后组织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
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或奖励。
八、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鞋厂管理制度(二)
1、设备维修与保养制度:
1)正确使用,精心保养,随手关闭设备或机台电源,定次上油润滑机器,清除设备沉积的垃圾;
2)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实际定检定人操作;
3)设备必须专人使用、专人保养、若设备或机台出现技术性能故障,应及时通知专业技术人员修理;
4)保障设备结构的完整,不得随意拆卸或自行维修、不得调换其它设备或机台上的零件;
2、设备事故与处理
1)设备因非正常损坏或正常磨损之故障,致使停产修理或延误生产降低效能者,均为事故
2)不论及事故大小,一旦发生设备故将,操作者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告干部和维修人员抢修;
3、设备或机台维修保养规则
1)设备或机台必须服从部门管理人员指派,专人使用、专人保留、专人保养、不得任意调换,违者予以作警告处分处理;
2)不得私自动用或调换他人设备或机台,违者给予作记小过处理;
3)设备机修技术人员,要定期进行设备表面的清洁,定次上油润滑机器、清洗机器、清洗机台内部的污垢和垃圾,保障设备的最佳性能;
4)设备或机台操作人员,离开工作台,应随手关闭电源,减少机械运转,磨损或意外事故的发生,违者作警告处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