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安全管理制度(一)
一、科室医疗安全责任制
1、科主任在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本科室的医疗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研究、确认本科室的医疗安全风险系数、医疗安全管理或医疗安全保证技术的缺陷度数,以及院方测定的医疗安全系数及其目标值。
3、负责组织、发动本科全体人员,千方百计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实现本科室医疗安全目标。
4、负责对本科全体人员加强医疗安全教育,包括安全意识教育、安全措施教育、安全技术教育,以及与医疗安全有关的法律教育。
5、负责分析、研究本科医疗安全管理或医疗安全保证技术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扣薄弱环节并针对实际问题制订和实施医疗安全保证措施。
6、科主任可根据本科情况和特点制订和实施各级卫生技术人员的医疗安全责任制,并进行医疗安全责任考核。
7、根据全院医疗安全奖惩制度,实施本科室医疗安全奖惩工作。
8、根据全院的医疗不安全事件处理程序规定,负责处理本科室发生的事故、差错和医疗纠纷等医疗不安全事件。
二、卫生技术人员医疗安全逐级负责制
1、初级卫生技术人员要努力端正医疗作风,提高技术水平,自觉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医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在本岗位的业务范围内,保证医疗安全。
2、凡属于非本职所能解决的医疗技术问题、疑难问题以及存在医疗安全隐患的技术措施和病例都必须及时向上级卫生技术人员请示,不得擅自处理。
3、中级卫生技术人员作为保证医疗安全的中坚力量,一方面要对自己负责指导和管理的初级卫生技术人员的医疗安全进行检查、监督、指导、把关,及时处理下级卫生技术人员提出的与医疗安全有关的疑难问题和技术措施;另一方面,必须对自己的医疗安全负责,自觉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医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努力提高临床科学思维水平。在本岗位和本职业务范围内,保证医疗安全。当遇到对医疗安全无确实把握的情况时,应及时向上级卫生技术人员提出,或申请集体讨论、会诊,以确保医疗安全。
4、高级卫生技术人员(包括正高和副高)是保证医疗安全的关键职务,应成为保证本专业医疗安全的学术带头人和管理负责人,对本职业范围内的医疗安全全面负责,及时解决本专业各级卫生技术人员提出的有关医疗安全的疑难问题。
三、患者诊疗安全管理制度
1、口服造影剂应设专柜存放,盛器必须消毒分用。
2、应备有抢救药品及必要的急救器械(如氧气、吸引器等)。
3、药剂造影前必须做过敏试验,严格控制用量,遇有碘过敏时检查医师负有抢救责任(护士和技术人员密切配合),并及时与临床医师联系。
4、严防检查不慎或机器故障而造成对患者的伤害。
5、X线摄影或造影等检查时,注意对患者非照射部位的辐射防护,力求缩短照射时间而达到检查的目的。
四、手术室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杜绝一切差错事故发生。
2、输血时必须经两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3、做好手术患者姓名、手术部位、卧位的查对制度。
4、防止手术患者的撞伤、压伤、电灼伤,认真观察,注意安全用电。
5、加强各种物品、药品和器械的保管,随时检查、及时补充,对毒、麻、限、剧药品要专人保管、定位放置、标志醒目,用后要登记。
6、手术台上的器械、敷料、纱布、缝针,经洗手护士与巡回护士互相核对登记,做到“三对”,即手术开始前、缝合切口前、缝合切口后核对,以免遗留。
7、对使用的电源、煤气、冷气、冷暖气机等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确保机房环境条件(温度、湿度)达标,符合机器要求,清洁防尘措施落实。
2、实行专机专人负责制和机修岗位及机房岗位责任制,责任者负有维护保养机器之责任。
3、严格遵守机器操作规程,使用中遇有异常应立即切断电源,切忌“带病工作”,并立即向机修人员申报。
4、机修人员遇有机器故障申报应立即进行抢修,待确认故障排除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对抢修情况作书面记录。
5、机修人员全面负责机器设备的管理,定期检查机器接地的可靠性,以防电击。
6、凡新安装或经大修后的机器设备应按确定的技术参数标准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使用中的机器应定时作性能的状态检测。
六、放射安全管理制定
1、按照国家有关放射治疗防护规定,严格安全管理,做到在治疗室、候诊室等放疗工作场所标明安全防护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及其他注意事项,认真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保障工作人员和病人的安全。
2、建立放射治疗工作人员个人档案,主要记录放射治疗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健康监护以及专业技术和防护知识培训等情况。
七、暗室化学药品和感光材料安全管理制度
1、暗室实行专人管理,严格室内照明管制。
2、显影、定影药品集中贮存,含毒、强腐蚀药品单独存放,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3、感光材料(胶片)按要求存放,存放条件、标准为:温度10~15度,湿度40%~60%。已拆封的胶片应有严密的防光、防潮、防粘的措施。应按照胶片有效期先后顺序使用。
4、增感屏应按照其要求的条件存放和经常清洁保养,使用中严防碰、撞、撕、粘、划损伤。
5、X线影像片或已录的磁光盘保管期超过5年后方可处理(职业病应永久保存)。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二)
1、牢固树立“医疗安全第一”的观念,坚持医疗管理中安全有效的原则,杜绝事故,减少差错和缺陷。
2、努力提高医疗安全意识,强化观念。严格执行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基本医疗制度、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落实《安全医疗责任书》签属工作。
3、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会诊转诊制、危重病人抢救制、值班、交接班制度、三级查房制度、术前谈话制度、手术分级和手术审批制度,重大手术、疑难、死亡病例讨论等医疗制度。
4、严格执行卫生部和浙江省病历书写规范,及时、真实、完整、正确书写病历。严格执行知情同意的原则,切实履行告知义务,健全和执行患方签字制度,尊重患者或家属的知情权、选择权、决定权。
5、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定期门诊,主治、高年资医师门诊把关。科室要制定相应的安全医疗防范措施,强调岗位责任制,人人在岗在位,随叫随到。
6、急诊科按各科抢救常规进行抢救,抢救常规图表上墙。做好急诊登记,保管好留观病历。
7、护理部、药房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严防发错药、配错药、用错药、打错针、搞错剂量、贴错标签、写错用法,不发配伍禁忌或不符合规定、皮试阳性或需做皮试而未经皮试的药物。发现错误的处方或医嘱要退回,由医师更正后方能发药。
8、保障抢救药品供应。急救器材、药品定量、定位、定人管理,使之处于应急状态。
9、医学专用、剧毒、贵重药品按规定保管。
10、严格执行院感的有关规定。
11、严格执行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血液入库、发血、输血等相关规定,避免和减少医源性的事故发生。
12、医技科室必须做好室内、室间质控。加强与临床联系,避免因缺乏沟通而造成纠纷。
13、加强对进修生、实习生管理,严格执行进修生、实习生带教的有关规定。
14、严格执行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医疗事故处理预案和医院急救预案,防患于未然。
15、坚持医疗缺陷、事故登记、报告、讨论、处理制度。
16、每年修订医疗安全保障方案,一切从医院实际出发,切实加强医疗安全防范。
17、严格执行病历保管、借阅、复印制度。
18、坚持开好每季安全医疗例会,分析缺陷、差错、事故所致医疗纠纷原因,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把医疗安全落实到实处。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三)
一、医务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职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二、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三、对急危患者,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四、对毒、麻、精神药品严加管理,按制度用药。
五、对医疗设备、电源、氧气要定期检查维修,严格按照规程操作。
六、消防设备定期检查。
七、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八、各级各类医务人员恪守职责,严防医疗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