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晋升管理制度(一)
为了更好地体现员工晋升管理的公正性、严肃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员工晋升的基本原则及条件
1、符合公司及部门发展的实际需求。
2、晋升员工自身素质达到公司及部门考核要求。
3、晋升方向与个人职业生涯规划方向一致。
4、晋升员工通过人事行政部的晋升考核。
第二条人事审批权限
1、部门主管层以上级别的员工晋升由执行委员会审核,总经理任命。
2、部门主管层以下级别的员工晋升由部门管理人员审核,人力资源部任命,总经理签批。
第三条晋升管理流程
1、员工晋升申报
1、1、由员工所在部门管理者对准备晋升员工的工作表现、业绩、各方面的能力进行日常观察,并根据部门年度经营计划、部门年度人力资源发展规划以及阶段性业务发展对管理人员的需求,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员工晋升申请表”。
1、2、员工晋升申报到正式任命期间,各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在部门内部宣布该员工代理相应职位,并向其明确岗位职责要求和具体工作内容要求。在人力资源部未正式发布任命之前,员工晋升后对应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等维持晋升前水平不变。
1、3、人力资源部依据各部门报审材料对准备晋升员工进行考核和审核,审核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于15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关评估报告,反馈给相关部门。
2、组织晋升考核评估工作
2、1、晋升考核评估工作原则
2、1、1、充分尊重原则
人力资源部将充分尊重各部门用人需求,支持和配合完成晋升员工全面素质考核工作。
2、1、2、充分负责原则
本着对公司、部门、员工本人充分负责的工作原则,对晋升员工进行全方位(员工本人、上级、下级、平级、其他合作部门)考核评估。
2、1、3。充分建议原则
针对极个别不符合条件,有重大素质隐患,不适合公司、部门发展的人员,人力资源部将向相应部门或执行委员会建议暂缓晋升。
2、2、晋升考核评估工作流程
2、2、1、人力资源部针对各部门上报的审核材料中员工基本资料部分与人事库进行核实,对不符的情况与晋升员工本人进行核对。
2、2、2、对晋升员工进行全面(员工本人、上级、下级、平级、其他合作部门)考核评估。
2、2、3、评估采用面谈、问卷调查及公示证集意见评定等方式进行。
2、2、4、人力资源部绩效评估组最终根据以上记录及评定出具考核评估意见报告,报送执行委
员会或部门管理会议审核。
2、2、5、部门主管以上级别员工的晋升,由执行委会员收到人力资源部提交的该员工考核材料的五个工作日内给出审核结果,公司总经理签署审批意见。
2、2、6、部门主管以下级别员工的晋升,由本部门依据人力资源部审核材料于五个工作日内给出审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主管审批意见,总经理签批。
3、员工晋升任命
3、1、人力资源部根据所有审批意见编制人事任命公告。
3、2、任命公告将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
3、2、1、部门内部公告栏公告书或部门员工大会公布。
3、2、2、公司内部公告栏公告书或公司员工大会公布。
第四条注意事项
1、各部门统一按照以上要求完成管理人员的晋升和晋升工作。
2、特例需由人力资源部上报执行委员会,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
3、所以晋升/晋级人员必须通过人力资源部晋级评估后方可任命。
4、日常考核由被提名人的直接经理负责,人力资源部有监督、考核的权利和义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解释。
人力资源部制
员工晋升管理制度(二)
行业所面临的一个比较困难的问题就是招工难,留人更难,要想真正留住员工,除了工资待遇方面之外,还需要企业内部提供较好的晋升空间,这样对员工才有吸引力。为了更加合理地管理餐饮部的员工,让合适的人做合适的事,下面跟大家分享一下有关的晋升和管理制度。
1、企业根据工作需要或个人表现,可对员工进行调岗或将其提升到高一级职位或降一级职位工作。
2、所有员工均有被提升的均等机会。升职主要根据该员工本人的工作表现、业务掌握的熟练程度以及职位是否空缺。升职后前三个月属试用期;试用期满后,(www.huamate.com)工作表现符合职能要求,则正式委任该职位。
3、员工被提升后,若因工作不能胜任或犯有过失,部门可视情节轻重做出降职或免职决定。
4、因工作需要,由餐饮部总监/行政总厨、决定员工转调工作岗位或部门,员工必须服从;如由人事部决定员工转调工作岗位或部门,则应事先征求员工本人及大厨的意见。
注意:以上调动都必须提交餐饮企业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完成调动。
员工晋升管理制度(三)
第一条 公司为了吸引所需的优秀人才,并且激发员工的进取心,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能力和素质,特制定此晋升管理制度。
第二条 晋升较高职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较高职位所需技能;
2. 相关工作经验和资历;
3. 在职工作表现良好;
4. 完成职位所需要的有关课程训练;
5. 具备较好的适应能力和潜力。
第三条 职位空缺时,首先考虑内部人员,在没有合适人选的情况下,考虑外部招聘。
第四条 员工晋升分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
1. 定期。每年 3 月根据考核评分制度 (另行规定)组织运营状况,统一实施晋升计划。
2. 不定期。在年度工作中,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表现优异的员工,随时予以提升。
3. 试用人员成绩卓越者,由试用单位推荐晋升。
第五条 晋升操作程序。
1. 人力资源部门依据企业政策在每年规定的期间内,依据考核资料协调各部门主管提出的晋升建议名单,呈请核定。不定期者,另行规定。
2. 凡经核定的晋升人员,人力资源部门以人事通报形式公布,晋升者,则以书面形式个别通知。
第六条 晋升核定权限。
1. 副董事长、总经理特别助理由董事长核定。
2. 各部门主管由总经理以上级别人员提议并呈董事长核定。
3. 各部门主管以下各级人员分别由各一级单位主管提议,呈总经理级别以上人员核定,报董事长复核。
4. 普通员工由各级单位主管核定,呈总经理以上人员复核,并通知财务部门与人事部门。
第七条 各级职员接到调职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第八条 员工因晋升变动职务,其薪酬由晋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第九条 员工年度内受处罚未抵消者,次年不能晋升职位。
第十条 本制度于制订之日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