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市民学校规章制度(一)
一、工作制度
为使文明市民学校工作日趋规范,提高办校质量,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1、学校由专人负责管理,街道文明市民学校校长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兼任,社区居委会文明市民分校校长由社区居委会主任兼任;
2、坚持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学校培训内容以提高居民道德素质、政治理论、文化技术水平为主要内容,通过举办培训班,统一思想,提高居民综合素质;
3、负责制定文明市民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4、每月举办一次培训班,每次培训不少于6学时;
5、每次培训由学校成员或聘请有关人员授课;
6、每次培训,学员都要进行结业考试,颁发结业证书;
7、配合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好人好事,倡导"讲文明、树新风",表彰文明市民、文明职工、文明家庭。
二、文化活动制度
为使市民文化活动丰富多彩,真正通过活动达到教育目的,特制定工作制度如下:
1、文化活动室由专人负责管理;
2、每周一、三、五、日自由活动,具体活动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
3、每月集中举办一次活动比赛或有规模教育意义的活动。
三、管理制度
(1)学员管理。一是完善班长责任制,达到以学员自我管理为目的。班长负责记考勤、收费、组织学员搞卫生。二是定期召开座谈会,讲体会、谈收获。
(2)考勤管理。要求管理人员每次活动提前20分钟到学校,教师提前10分钟到学校。由专人记录考勤。对于出勤好的期末给予表扬,对于缺勤人员及时联系。
(3)例会制度。校委会开学前研究学期计划;期末研究总结考评工作;日常沟通情况,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协调解决教学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校委会一月一次口头反馈,一学期一次书面反馈,并及时总结、归纳向有关部门、人员反馈,以便不断规范文明市民学校各项工作。
(4)奖励制度。学期末评选出优秀教师,优秀学员,优秀教案,结业式上颁发证书。
四、文明学员守则
一、积极参与社区各种培训;
二、率先垂范,带头学习,把学习作为一种觉悟、修养、境界和责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学习,为创建"学习型社区"做出突出的贡献;
三、转变思想观念,转换学习、工作、生活方式,接受各领域的最新知识,为社区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
四、做到求知有学处、实践有用处、深造有去处。
社区市民文明学校制度(二)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国内国际形势,进行时事政治教育,提高市民关心国家建设、祖国安危、社会稳定的自觉性。
2.宣传国家建设成就,宣传英雄模范事迹,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
3.进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传统美德和家庭美德教育,提倡文明礼貌、团结互助、家庭和睦、助人为乐、见义勇为,争当文明市民。
4.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学习宣传国家法律、法规、组织市民学习《文明市民公约》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使其知法、守法、用法,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种行为规范。
5.宣传科学思想,传播科学理念,普及科学知识,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教育活动,寓教娱乐、陶冶情操、培养市民良好的心理素质。
6.宣传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大力推广普通话。
7.组织参观、演讲、竞赛等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使教育内容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